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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二章 胜

第三十二章 胜 (第1/2页)

战场被两头奇怪的巨鹿吸引住了,它是如此的巨大,头顶有着一对掌形鹿角,奔跑起来,浑身的肌肉哪怕是浓密的皮毛都不能遮掩。巨大的蹄子每踩入积雪,又立刻扬蹄卷冰,声音有力沉重,比骆驼还要大力。
  
  “这……这是什么!”
  
  突厥人是见过驯鹿的,但是这两头大公鹿,并不是驯鹿,而是驼鹿。是流鬼国世子可也余志进贡唐朝时,被长孙冲在辽东截留下来的珍兽。当时贾氏见到这种珍兽,便想到要将这一对巨鹿,跟北地驯鹿杂交,以繁衍后代。
  
  当然,失败了。
  
  这也是为数不多被驯养的驼鹿,比骆驼还要高大,哪怕是北海黑牛,其庞大的身躯在蒙兀室韦人眼中,是相当的迫人。可北海黑牛那六尺的身高,在这对巨鹿面前,还要矮上一头。
  
  张德也是见过这两头巨鹿的,算上鹿角,这是三米以上的高度……
  
  老张并不知道它们到了西域,谁带过去的,自然也不清楚。但既然出现在朱俱波,还能冰天雪地中拉着十名弓弩手的爬犁,可见带它们过来的人,也是相当的有想法。
  
  嘭!
  
  弓弦震动,飞箭迅速将躲藏在掩体后,双目圆瞪不可思议的突厥人射死。
  
  “这是甚么神鹿!竟是这般大力!”
  
  “流鬼国的珍兽,说是流鬼国北地使鹿部的至宝,天下仅此两头。乃是孪生兄弟,好家伙,当真威猛!”
  
  吭!吭!吭——
  
  驼鹿冲锋之后,会有闷罐也似的回响,声音相当的厚重,乃是上品重低音,任谁听了,都要愣上片刻。
  
  “都尉竟然连这等宝物都有。”
  
  低矮的城头,亲卫在那里惊诧着。
  
  但是战局已经发生了剧变,突厥人本部眼见麻烦不小,瞬间散伙。吐屯特勤诸头人本来就是临时凑成了联军,小一万的兵马,再加上万余杂胡,两万联军料想也能弄死程处弼一千多号人。
  
  可谁曾想接二连三出了岔子,当下突厥的两个特勤就知道事不可为,各自领了自家两千控弦,赶紧跑路。
  
  即便是一人双马,突厥特勤心中也清楚,怕是回到老家,两匹马都得死。这种天气……出来打仗就是受罪,受罪啊。
  
  “唐人!”
  
  一个头插鹰羽的特勤勒马回望,看着朱俱波王城那低矮的城墙,拳头紧紧地攥着,“早知道,当日就一鼓作气,拼了死上一半人,也要冲上去。”
  
  可惜,本以为自己人多,可以耗上几天,磨死唐军。哪曾想,当夜就有守城一天的唐军出来劫营……这他娘的!
  
  “特勤,葱岭被卡住了口子,剩下的几个小国,怕也守不住了。特勤,执失思力派了亲信到了伊州,很有诚意啊。”
  
  “勃律人那些懦夫联军在哪里?”
  
  特勤不答反问。
  
  “识匿部给唐朝仙人带了路,过了雪山,又抢劫了俱密国,眼下就在葛罗岭的上赤河,那里有一个疏勒人的城。”
  
  “唐朝仙人?”
  
  听到这个称呼,特勤气的都笑了,不过他还是摆摆手,“勃律人不足为虑,可要是让他们抢了疏勒,这个冬天,就真的不用过了,都去等死吧。程处弼厉害啊。”
  
  众人听着,特勤抬头望天:“我不是说程处弼能打,而是说程处弼在唐朝的人脉很深,连李淳风这种人,都能帮忙。算上铁勒人、唐朝和波斯的商人、马贼……这个人和别人不一样。”
  
  “李靖当年也是有唐朝人扯他后腿,可这程处弼,竟然没人敢这么做。可见,程处弼在唐朝,有厉害人支持啊。说不定,就是那个长孙冲的父亲。”
  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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